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卡存在金融账户和社保账户,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医保费转入金融账户:参保人去世;参保人移民或注销中国国籍;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法办理医保个账余额转出手续;其他。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