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封面
 (3)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4)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单位。
 (6)有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的施工图纸;
 (7)已在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50%;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款的30%。
 一、如果办理资质证书需要建设单位名称变更吗?
 不需要变更的。建筑工程的注意事项。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
 (一)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居民私房修建翻建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市建委是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建设局和开发区管委会对本机关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三)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实施拆迁的,其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4、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5、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6、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不招标的提供施工交易单、工程监理备案表。
 7、施工、监理合同。
 8、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
 二、签发工程开工令应具备的条件
 签发工程开工令应具备的条件如下: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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