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二次开庭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仲裁庭准备阶段 1、身份核对与旁听人员登记 2、宣读仲裁庭纪律 二、仲裁庭庭审阶段 1、宣布开庭 2、当事人身份核对 3、权利义务告知和回避申请 4、申诉与答辩 5、调查与质证 三、庭审辩论阶段 四、调解,裁决阶段 辩论完毕,仲裁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7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7条的规定对案件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仲裁庭征询当事人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意愿,如双方任一方明确表示没有调解意愿,仲裁庭可宣布择日作出裁决或者经合议、经仲裁委员会审批后当庭裁决;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仲裁庭的调解时,仲裁庭可采取双方在场调解、单独调解等方式展开调解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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