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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探讨户口其他住址的含义
释义
    户口簿是一种登记住户信息的薄册,包括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在填写住址时,应当根据个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填写住址,同时在本市、县其他住址一栏填写其他住所的详细地址。住址前应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
    法律分析
    本市(县)其他住址——填写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外的本市、县其他住所的详细地址。住址——填写本户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的详细地址。住址前须冠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或通用简称。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
    拓展延伸
    户籍迁移的法律规定与程序
    户籍迁移是指个人或家庭将户籍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在我国,户籍迁移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户籍迁移,如就业、学习、婚姻等原因。具体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审批手续、迁移登记等。同时,不同地区对户籍迁移的政策和要求也有所不同,需要遵守当地的规定。户籍迁移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于个人的居住、就业、教育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因此在进行户籍迁移时,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与程序,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户籍迁移是个人或家庭将户籍从一个地方迁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可以根据就业、学习、婚姻等原因申请户籍迁移。具体程序包括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审批手续、迁移登记等。在进行户籍迁移时,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与程序,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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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