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失业金需要什么手续和证明 |
释义 | 领取失业金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申请人到当地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复核; 3、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4、失业保险金由银行按月代发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银行)卡。 领取失业金需要的证明如下: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当事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 3、已办理失业登记。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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