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对财产予以约定的,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法律就会承认。即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约定的内容也未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约定,该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