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 |
释义 | 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有效合同,如果不是有效合同则谈不上解除。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专或者不可能,如果再让合同继续发生法律效力,约束当事人双方,不但对其中一方甚至双方有害无益,有时还会有碍于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只有允许有关当事人解除合同,或者赋予法院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权力,才会使局面改观,进而保护合法的权益。 标的物为数物的合同如何解除 标的物为数物的合同解除方式有: 1、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 2、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什么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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