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仲裁法定的时效是多久 |
释义 | 仲裁时效是三年,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即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如果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就丧失了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殊仲裁时效。按照法律的规定,普通仲裁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则不予保护。特殊仲裁时效是指普通仲裁时效以外的特定仲裁时效。 对于仲裁期限的规定为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仲裁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相应地延长期限。经济仲裁期限的时长由使用的仲裁规则决定。 一、经济仲裁费用如何收取? 仲裁费用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受理费表规定的幅度内,并经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确定。案件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合理的实际开支收取。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人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 二、经济仲裁的特点是什么? 1、仲裁机构属于组织,其成员多为各行各业的专家,由于民事纠纷和商业纠纷往往涉及专业知识领域,聘请相关行业专家担任仲裁员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2、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式,使双方更容易接受仲裁,自觉执行裁决; 3、仲裁程序相对简单,不仅耗时少,而且成本低; 4、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有利于保护当事人不愿泄露的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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