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坐熟人的车发生事故的,应当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而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没有责任的,则对乘坐人没有赔偿义务; 2、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如果是免费搭乘的,则可以要求有过错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除非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