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判刑没钱交罚金的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缴纳。犯罪分子必须如期缴纳,无力偿还的,可以由其近亲属代为缴纳,近亲属无力缴纳的,犯罪分子本人可以申请延期缴纳或者是分期缴纳。 一、罚金会不会牵连家属 罚金不会牵连家属。 罚金属于犯罪分子的个人债务,如果丈夫犯罪,是由其个人所有的部分财产来缴纳罚金,不会直接要求家属承担。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是一种附加刑。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罚金刑的执行的情况如下: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查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