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宣告失踪公告期多长 |
释义 | 法律分析:宣告失踪公告期通常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个人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开始的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一)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二)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三)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四)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五)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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