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可以先明确有以下的索赔项目: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冶疗费、营养费。 2、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3、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4、(如死亡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5、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及其他财产 其次,索赔基本流程如下: 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最后,遭遇交通事故后,对于索赔的问题其实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当然无法协商的即可以按照以上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