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在多少时间内办理 |
释义 | 一个月内。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纪委和组织部门通报,纪委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对因检举、控告、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查办案件、审计或者其他方式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二)(对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线索,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查后; (三)问责决定机关可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 (四)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问责决定机关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以上问题建议问责决定做出后应该及时执行,如果有不懂的地方应该咨询熟悉认识改怎么受理,解决。同时需要什么样的条件资料来对应问责决定。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二十条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诉。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提出申诉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 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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