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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酒驾处理的时间是多长
释义
    酒驾处理的时间没有一个确切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适用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并制作笔录;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笔录上注明;(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笔录形式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三)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四)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被处罚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即为送达;被处罚人不在场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送达。“驾驶人有酒驾行为的,其处理时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一般是先进性酒精检测,然后再根据的检测结果来进行处罚,向驾驶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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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5: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