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当然可以申请检察院对公安局不予立案申请监督,而不是申诉。检察院会对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进行审查,如果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符合法律规定,检察院也会维持公安局不予立案决定的。如果检察院认为公安局理由不成立的,检察院会发立案监督通知书至公安局。公安局收到该通知必须立案,依法进入侦查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