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揭房分两种情况:1.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子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但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需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 法律分析 按揭房分为两种情况: 1、双方共同付首付并共同还贷款,不分婚前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该房屋的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被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然而,婚后共同还贷款以及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产权登记方应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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