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 十级伤残 的 赔偿标准 是: 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 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 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 丧失劳动能力 程度或者 伤残等级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 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 工伤复发 期间的 医疗费用 。 六、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七、 停工留薪期 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 工资福利 待遇。 八、停工留薪期 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