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复核案件由哪里受理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复核的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受理。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条刑事案件中的相关人员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驳回申请回避、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公安机关受理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有错必纠的原则,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刑事复议、复核机构,是指公安机关法制部门。 公安机关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法制部门共同做好刑事复议、复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