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公民可以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查询本人的户籍资料。户主可以查询本人和户内成员的户籍资料。 2、公民需要出具关系证明、历史迁移情况证明的,可以核查常表底册后,根据底册内容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常住人口登记表》系内册,不得对外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三条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下列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 (一)反映机关、团体组织沿革和主要职能活动的; (二)反映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研发、建设、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以及维护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权益和职工权益的; (三)反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活动的; (四)反映历史上各时期国家治理活动、经济科技发展、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生态环境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归档的。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依照前款第二项所列范围保存本单位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