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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渔业行政处罚规定
释义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主动消除或减轻渔业违法行为后果;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渔业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渔业执法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渔业执法部门查处渔业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应当从轻、减轻的其他渔业违法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重处罚:一年内渔业违法三次以上的;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较重的;渔业违法影响较大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两项以上规定的;逃避、抗拒检查的。 一、对渔业违法的行政处罚种类:
    1、罚款;
    2、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
    3、暂扣、吊销捕捞许可证等渔业证照;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二、需要处以罚款的计罚单位如下:
    1、拖网、流刺网、钓钩等用船作业的,以单艘船计罚;
    2、围网作业,以一个作业单位计罚;
    3、定置作业,用船作业的以单艘船计罚,不用船作业的以一个作业单位计罚;
    4、炸鱼、毒鱼、非法电力捕鱼和使用鱼鹰捕鱼的,用船作业的以单艘船计罚,不用船作业的以人计罚;
    5、从事赶海、潜水等不用船作业的,以人计罚。
    法律依据:《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三条 渔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初次实施渔业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主动消除或减轻渔业违法行为后果;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渔业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渔业执法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渔业执法部门查处渔业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应当从轻、减轻的其他渔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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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1: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