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查自己的房产证信息 |
释义 | 查询房产证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1、网上查询,通过省市链接进入房管局网站,在网站上输入产权人及产权证号即可; 2、房产局查询,如果想要查询到更准确的信息,需携带个人的身份证及房产证,前往当地房产局提交,并申请查询想要的内容。 查询房产证信息的具体方法 1、房屋管理局大厅微机查询 房屋产权所有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为他人查询的时候。需要携带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到房屋管理局大厅内使用微机系统申请查询,目前的房屋产权基本上都有电子档案登记。 2、房屋管理局档案室查询 房屋产权所有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为他人查询的时候,需要携带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到房屋管理局档案室查询,近年以来因为有房产证的新旧替换流程,所以有些老的房产证需要查找原始的登记档案卷宗才能找得到。 3、房屋管理局抵押登记科查询 房屋产权所有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为他人查询的时候,需要携带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到房屋管理局抵押登记科查询,而且对于已经办理了抵押贷款登记的房产,必须要在这里才能找得到,反之,要办理按揭贷款、抵押贷款也必须在这里进行抵押贷款登记。 4、房屋管理局合同备案科查询 房屋产权所有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为他人查询的时候,需要携带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到房屋管理局合同备案科查询。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出售的商品房必须要在房屋管理局合同备案科备案登记。 5、档案局档案科查询 如果是属于自建或者合建的房屋,还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明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资料(为他人查询的时候,需要携带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到档案局档案科查询建设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房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三十二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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