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取决于对方是否拥有产品,而取决于对方是否为其产品申请并获得专利权。如果对方拥有专利,而你的产品属于他的专利保护范围,即使你没有提及他的产品或专利,也属于侵权。我国以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制度都是第一申请制度。即同一创新技术方案,谁先申请专利,谁享有专利权,不管谁先发明专利。在专利申请日前生产、销售的,可以申请第一使用权抗辩,也可以以该专利不具有新颖性为由直接宣告该专利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