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赖和妻子假离婚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
释义 |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一、撤销权消灭判驳还是判裁撤销权的含义是什么 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权事由后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二、法律上的撤销是什么意思 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撤销的财产处分行为的范围也只能及于债权的范围。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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