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过出质人同意进行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损坏,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
释义 | 未经过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就将质押财产转质给其他人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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