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有案底子女不能从事什么 |
释义 | 父母有案底子女不能从事国家行政管理工作。父母有案底指的是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或者是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此时本人及子女在报考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时,政审无法通过。 行政管理工作广义上包括行政事务管理、办公事务管理两个方面;狭义上指以行政部为主,负责行政事务和办公事务。包括相关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推动、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办公物品管理、文书资料管理、会议管理、涉外事务管理,还涉及出差、财产设备、生活福利、车辆、安全卫生等。 行政管理的特点: 1、一切行政活动都是直接或间接与国家权力相联系,以国家权力为基础的; 2、行政管理是根据国家法律推行政务的组织活动。在执行中又能动地参与和影响国家立法和政治决策,制定政策是行政管理的一种重要活动方式; 3、行政管理既管理社会的公共事务,又执行阶级统治的政治职能; 4、行政管理要讲究管理的效能和效率。它通过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监督和改革等方式,最优地实现预定的国家任务,并达到应有的社会效果; 5、行政管理是人类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的一个特定领域,有它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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