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被吊销后需不需要再注销呢 |
释义 | 企业执照因为某些原因被吊销,如果不去注销,那么他的法人资格将会一直存在。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被吊销的公司如何注销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同时,有的省份工商局还将被吊销企业法人列入黑名单,三年内在全国都不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对吊销不服的,可以在处罚决定做出的3天内,书面要求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的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公司应当解散。公司股东应在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在清算期间,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通过申报债权参与清算分配,实现自己的债权。如果股东在所出资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公司被吊销未注销怎么办 注销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吊销则是被动的行政处罚,注销是由于企业经营者主动终止经营,并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的程序,一般来讲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都可以申请注销;吊销是企业由于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工商机关对企业采取的禁止其继续经营的行政处罚。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后就应当进行注销程序,而注销是消灭企业主体资格的唯一方法,企业被注销后,就犹如人的死去,失去了权利能力,而企业被吊销营业资格后,还有部分权利能力,但权利能力仅限于清算程序,不再具有经营资格。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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