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因果关系。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所谓“照顾无过错方”通常是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方式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财产的数量上可能是略有倾斜的分配,或者是在财产总类的分割上更多的是考虑到无过错方的生活、工作的便利。 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