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一宅两户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户两个宅基地有可能会被收回一个。我们国家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面积不可以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相关标准。 一、一个宅基地两个户口本 一个宅基地上有两个户口本是不可以的,农村的宅基地是以户口单位分配的,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且不得超过省级政府规定的面积,如果你与父母的户口已经分开,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如果不给分,村里应该拿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村里已没有土地可用作宅基地。 二、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房产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如下:1、到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书面办理申请;2、提交办理需要的材料,如户口等复印件等其它材料;3、受理后,审核材料;4、进行实地调查;5、核发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宅基地发证时间 宅基地发证时间如下:农村宅基地发证时间起始于1986年。宅基地发证即宅基地确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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