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你的合法权利你可以要求盘问你的警察出示证件,若不出示证件的,你可以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第九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1)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但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2)经过当场盘问、检查,已经排除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的;(3)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定最高处罚为警告、罚款或者其他非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4)从其住处、工作地点抓获以及其他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或者拘传的;(5)已经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6)明知其所涉案件已经作为治安案件受理或者已经立为刑事案件的;(7)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或者事件当事人的;(8)患有精神病、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9)其他不符合本规定第8条所列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