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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什么制度
释义
    安全标志管理,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险的个人防护用品。它又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一、职工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法定义务和权利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劳动合同保障权;危险、有害因素的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的避险权;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权;获得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职业道德、依法订立的厂规厂纪,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劳动者享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义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六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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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2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