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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权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释义
    法律分析:
    到房管机关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三)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四)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五)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六)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第十八条 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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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