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节假日可以取吗 |
释义 | 不一定,分情况。 有些地区的银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是不能提取的,不过周末的话看当地银行的上班情况,有些地区的银行营业厅有一天是上班的,是可以提取的。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是: 1.如果是农村户口,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销户之后,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 2.如果不是农村户口,公积金是可以用于租房的,只要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缴纳够房租5%的契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二、社保的缴纳方式是: 1、如果你在公司上班,可以要求公司为你缴纳社保,缴纳的比例按照用人单位和员工各自承担的比例来缴纳。 2、如果你是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由劳动者,你可以选择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是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三、具体操作方法是: 1.可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以及失业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原在市本级参保企业人员到市社会劳动保险局办理。 2.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后,缴费年限可以同以前在企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由保管档案单位代其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四、申请条件: 1.租房使用:当连续缴纳3个月住房公积金后,提供职工身份证明、公积金联名卡及公积金申请书即可申请提取。 2.自己或家庭成员患上重大疾病,需重大手术需要住院治疗的,自己及配偶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住院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3.公积金在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还业务费、装修翻新房子等,不同城市每年的额度不同,可登录当地的公积金网站进行查询。 五、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第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第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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