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予刑事处罚国家赔偿是否可以申请进行 |
释义 | 被告人被免予刑事处罚,是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因为即使被免于刑事处罚的依然还是有罪之人。被告人被免于刑事处罚,说明其仍然触犯了法律,只是其犯罪情节轻微,不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已,在此过程中国家机关的行为并无过错。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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