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享有合同解除权 |
释义 | 一、谁享有合同解除权 1、合同的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解约的三种方式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三种方式有:  1、当事人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此期限内不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规定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3、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主张的,应当自起诉状或者仲裁申请书的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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