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私下签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可以的。但若是股东与其他人签订的合同,除要满足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法法律等条件外,还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订立的书面转让协议才会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