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中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释义
    《民法典》规定,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定作人可以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赔偿损失。承揽人的工作义务包括按约定完成工作、提供或接受原材料、通知和保密、接受监督检查、交付工作成果。承揽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一系列合同,解除合同有明确规定,双方也可协商解除。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民法典》中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必须是符合法定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合同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还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一规定赋予了定作人单方解除承揽合同的权利,因为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特定需要而订立的,合同成立后定作人认为特定承揽工作已经成为“不必要”时,只要赔偿承揽人实际损失,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定作人赔偿义务不包括定作人不可预见和承揽人可减少的实际损失。
    二、承揽合同的工作义务是什么?
    (一)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这是承揽人的首要义务,也是其获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或依约定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就第三人的完成的工作对定作人负责。
    (二)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完成定作所需的原材料,可以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或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应按约定选购并接受定作人检查;定作人提供的,承揽人应及时检查,妥善保管,并不得更换材料。
    (三)及时通知和保密的义务。对于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约定的,或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通知定作人。对于完成的工作,定作人要求保密的,承揽人应保守秘密,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
    (四)接受监督检查。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
    (五)交付工作成果。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及时交付给定作人,并提交与工作成果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证明等文件。但在定作人未按约定给付报酬或材料价款时,承揽人得留置工作成果。
    承揽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关于承揽事项所签订的一系列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解除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比如说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之前是可以随时的解除合同的,这是属于法律当中所作出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得出结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揽人在符合法定情形下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民法典》还规定了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需赔偿承揽人实际损失。承揽合同的工作义务包括按约定完成工作、提供或接受原材料、及时通知和保密、接受监督检查以及交付工作成果。承揽合同的解除权利和工作义务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七条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七十六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八十六条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15 11:2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