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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民楼附近工地施工时间规定
释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工地不得施工。
    一、法定节假日工地可以施工吗
    法定节假日工地可以施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工地节假日可以施工,但是是有限制条件的。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是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及次日八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二、工地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是什么时候
    工地施工噪音的时间规定为,每天22时 至次日6时之间的时段内,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为55dB(A),如工地施工噪声排放标准高于55dB,则禁止施工。
    许多国家为了控制施工现场的噪声,制定了建筑施工机械的噪声标准(是对工厂生产的机械规定的噪声指标)和施工现场的噪声标准(对施工现场边界上的噪声最大值规定的标准)。此外,为了降低建筑施工噪声,须要采取综合措施,改进高噪声设备,研制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如液压打桩机,在距离15米处实测噪声级仅为50分贝。空气动力机械在安装消声器和弹性支座后,也能有效地降低噪声。改进或改变高噪声的施工方法。如采用噪声比较小的振动打桩法和钻孔灌桩法等。另外,可以采用柔爆法,以焊接代替铆接,用螺栓代替铆钉等。限制高噪声机械的使用和调整高噪声施工的时间,把噪声大的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或吸声的隔声屏障、隔声罩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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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1: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