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什么情况下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工单位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的需要,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的,其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的履行适用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原则。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未发生改变。这样被退回的被派遣劳动者,既不属于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被退回,也不属于第四十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劳动者无力承担或不能正常履行相应岗位工作被退回的情况。因此,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以劳务派遣员工被退回为由,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属于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按照其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被派遣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并可将劳动者再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另外,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如根据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务派遣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 劳务派遣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3、被派遣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八)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以下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范学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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