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驶证过期最新规定 |
释义 | 行驶证过期的规定如下: 1、行驶证过期指的是机动车的行驶证到期,行驶证过期后,代表着机动车辆没有合法的手续,在道路上行驶被认定为非法行为,会被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1)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不得上路。 (2)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上路被罚200元,记3分。 (3)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上路,重大事故由保险公司理赔。 (4)逾期不办理年检手续上路行驶,罚款200元,记3分。 (5)逾期年检三个月,机动车所有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但不配合办理注销手续的,强制注销。 2、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 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然后买卖。 行驶证过期后需要进行的相关手续办理如下: 1、到当地车管所或者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年检和换证手续,同时需要缴纳相应的年检和换证费用; 2、如行驶证过期时间超过1年的,需要到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重新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3、如果机动车已经报废或者转让,也需要到车管所或者交警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综上所述,行驶证过期后,机动车的相关保险也将会失效,因此需要重新购买相关保险。同时,行驶证过期后还需要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否则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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