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孩子的时间可以由父母双方通过协议方式进行安排,二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孩子的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则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再由法院对探视权人的探望行为予以恢复。 一、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是否违法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违法。离婚后,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故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首先应当由双方或通过第三方协商解决,如果仍无法达成一致的,被拒绝探望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探视权纠纷诉讼,要求对方配合探视。 二、一方不让探望孩子该怎么办 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探视权不让接走怎么办? 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有探视权的一方接走孩子的,探望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再次明确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法院依法就探望的时间和方式作出判决,二次判决后对方拒不执行的,法院可以实行罚款、拘留等措施。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