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公司拒绝了怎么办 |
释义 | 公司与劳动者谈好了入职,公司却拒绝的,由此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公司来赔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信原则行为的,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恶意磋商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吗 当事人恶意磋商的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有哪几种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以下情形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三、缔约时有或无缔约过失责任的担保人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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