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时交了订金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双方进行鉴定,确认是否存在退房情况。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如确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退房,开发企业需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由当事双方进行房屋质量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存在退房情形。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购房时交了订金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如何维权? 在面临购房中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维权是非常重要的。首先,您应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合同、收据、照片等,以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然后,与开发商或卖方进行沟通,书面形式更好,明确陈述问题并要求解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法律保护措施和途径。在维权过程中,注意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和证据,以备将来使用。最后,如果需要,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更高层次的支持和解决方案。维权是一项复杂的任务,但坚持下去并寻求专业帮助,您有望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购房维权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尤其在面临房屋质量问题时。首先,收集相关证据,明确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或卖方进行书面沟通,要求解决问题。如无法达成协议,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保护措施。保留沟通记录和证据,并向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更高层次的支持。维权虽复杂,但坚持并寻求专业帮助,您能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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