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诉讼费用预交规定:原告反诉需在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费用,双方都上诉的需分别预交。如上诉人未预交费用,法院应通知其7日内交纳。 法律分析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拓展延伸 上诉费用缴纳截止日期是何时? 上诉费用缴纳截止日期通常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规定来确定。在大多数情况下,上诉费用需要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缴纳。具体的期限可能因地区、案件类型和法院而有所不同。通常,上诉费用缴纳截止日期会在判决书中明确标注或由法院书记员口头通知。建议您及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法院工作人员,以确保您准确了解上诉费用缴纳截止日期,并按时缴纳,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在收到法院通知后7日内需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需分别预交。如上诉人未在上诉期内预交诉讼费用,法院将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上诉费用缴纳截止日期根据法律和法院规定而定,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法院工作人员以确保准确了解截止日期,并按时缴纳,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