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私财物故意毁坏与抢劫罪的区别 |
释义 |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抢劫罪的主旨是: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这两种罪行都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抢劫罪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法律分析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概念和特征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 二、抢劫罪的概念和特征 抢劫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除侵犯了他人财产外,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这既是抢劫罪区别于其他财产犯罪的重要标志,又使抢劫罪成为侵犯财产罪中最严重的犯罪。 1、本罪客观要件是,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是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是抢劫罪的目的行为。 2、主体是已满14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 3、主观上除具有抢劫的故意外,还要求具有不法所有的目的。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物所有权和他人人身权利。 结语 故意毁坏财物罪和抢劫罪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和个人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行为目的是毁坏财物,造成财产损失。而抢劫罪则以不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同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这两种罪行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个人权益的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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