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没有影响。据办理社保的相关要求,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不需要持有就业创业证。提供就业创业证不是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前提和必须条件,但是为了达到当地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要求而提供的辅助资料,将就业创业证交由单位,通过单位向单位所在区的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方便在就业期间就业创业证由单位进行保管,并做好相应的用工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