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制”是指应急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主要是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发挥我们国家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动员体系。建立健全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和预备役民兵的重要作用。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运行机制。主要是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责任和响应机制、公众的沟通与动员机制、资源的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和城乡社区管理机制等。三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法制。主要是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把整个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纳入法治和制度的轨道,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建立健全元,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要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