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车被撞,对方要求索赔车辆折损费,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新车被撞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修理费和交通费。法律依据是《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新车的报废年限根据车型不同而有所不同,超过报废年限或违法行驶的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 一、新车被撞怎么要求赔偿 1、新车被撞,应该由对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对方负全责但不愿付修理费的,可以先由自己垫付修理费,等取得修理费发票后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当事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维修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营运车辆,应当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非营运车辆,应赔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合理交通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新车几年报废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15年;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20年; 4、微型载货汽车12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15年; 6、半挂牵引车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规定处理。 结语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您的新车被撞,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车辆修理费及交通费等损失。如果对方不愿支付修理费,您可以先自己垫付,并在取得修理费发票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此外,根据不同车辆类型,车辆的报废年限也有所不同。出租车、旅游、公路客运车等有特定的报废年限,而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则没有使用年限。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必须接受检验,不通过则强制报废。驾驶拼装车辆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将面临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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