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至少是两份,一份由劳动者保管,另一份由用人单位保管。 保管的合同丢了都不妨碍与用人单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续,合法权益不应为此受到侵害。 根据《劳动法》及劳动部《劳动监察规定》用人单位将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再则,若发生仲裁,需要提供证据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常采用证据倒置的办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二、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并没明确区分劳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般来说,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即代表劳动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则当事人约定的期限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只让劳动者在空白的劳动合同书上签名,不让劳动者知晓劳动合同的内容,或者以种种理由拒绝将劳动合同交给劳动者,因此,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即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有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劳动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要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