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常住小区可以担任业委会委员。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只要是小区业主即可参加选举,但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保证有充足的工作时间,能及时处理工作。《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