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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可以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释义
    1、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2、业主在哪些情况下丧失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1)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2)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6)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7)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3、业主委员会委员如何变更?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一、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可以吗?
    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是可以的,因为业主委员会就是为了管理小区而设立的,其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对小区的物业进行自治。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
    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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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49:45